2022年05月12日 09:05
一、转售水电政策
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,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,以扣除纳税人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,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%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。同时,纳税人可以按3%向服务接受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。 二、简易记账处理 1、向自来水公司支付水电费 借:主营业务成本-水费成本/电费成本 贷:银行存款或预付账款 2、计算可以抵减的增值税税额 借:应交税费--简易计税【发票金额/(1+3%)*3%】 贷:主营业务成本-水费成本【发票金额/(1+3%)*3%】 3、向业主收水费时: 借: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:主营业务收入--水费收入 贷:应交税费--简易计税 4、缴税 借:应交税费--简易计税 贷:银行存款 需要提醒的是,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为:(向业主收取的自来水水费,扣除物业公司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)*3%,即为上述分录3应交税费-简易计税的贷方数减去分录2中应交税费-简易计税借方数的差额。 三、案例实操 甲公司取得自来水公司按3%征收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价税合计10300元。其中,自用水费含税价格6180元,承租方使用水费含税价格4120元。取得电力公司按3%税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价税合计30900元。其中,自用电费含税价格20600元,收取承租方使用电费含税价格11330元,开具3%增值税专票。 假定,甲乙公司都为一般纳税人,甲公司是租赁方(可以是物业,也可以是业主),乙为承租方。乙的水电费由甲方转售。甲公司转售水电分录? 1、分析: 水电自用部分,按进项税分录,而转售部分,采用简易计税差额征收,不能计入进项税,需要做转出处理。 2、分录 水费分录 ① 、向自来水公司缴费,并获取发票 借:管理费用等成本费用科目6000 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300 其他业务成本4120 贷:银行存款10300 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转出)120(转出转售部分) ②、向乙公司收取水费,并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。 借:银行存款4120 贷:其他业务收入4000 应交税费——简易计税120 电费分录 ④ 缴纳电费时和水费分录 “①”分录一样 借:管理费用等成本费用科目20000 其他业务成本10300 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900 贷:银行存款30900 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转出)300 ⑤ 向乙公司收取电费,并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。 借:银行存款11330 贷:其他业务收入 11000 应交税费——简易计税 330 ⑥ 扣除成本差额征收 借:应交税费——简易计税300 贷:其他业务成本 300 ⑦ 上缴税款 借:应交税费 — 简易计税 30 贷:银行存款 END